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法律上的首次认可 信赖保护原则

2023-04-13 21:56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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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信赖保护原则的主要要求:  一、信赖保护存在的基础。

2、  此为信赖保护原则存在的前提,无此前提信赖保护原则无从适用。

3、通说认为构成信赖保护原则之基础是行政行为,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。

4、  二、存在信赖表现  所谓信赖表现是指行政相对人因信赖行政行为而采取的处分行为。

5、行政相对人基于法的安定性原则信赖行政行为不会变动,而对自己的生活作出安排和对财产进行处分,从而表现出信赖行政行为。

6、信赖基础与信赖表现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,倘没有信赖基础,信赖表现也无从谈起。

7、  三、信赖值得保护  信赖是否值得保护其判断基准主要是根据无过错原则,无过错原则主要强调了行政相对人对于违法行政行为没有过错。

8、倘若是由于行政相对人自己的过错,造成违法行政行为的作出,或者明知或重大过失而不知行政行为违法则不能成立信赖保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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